Wednesday, July 8, 2009

对“党内民主”的误解 - 潘永强

近一年以来,随着国内政治气氛的松绑,加上308大选的震荡,各政党逐渐掀起“党内民主”的变革呼声,纷纷提出党魁选举的兴革。

马华的翁诗杰在党选期间,就曾提出党员直选总会长的说法,尔后纳吉出任巫统主席时,也建议高层选举可考虑由六万名各级执委投选。但是,最具体的行动,则是来自公正党月前的修章,确立未来党员直选的新选制。

党内民主成为朝野政党时尚 应包含党务透明化

这股“党内民主”之风,正陆续向国内各政党吹袭,彼此相互跟进与攀比,犹如当今时尚。

然则,所谓“党内民主”的兴革,其实只集中在党领袖选举的产生办法,而基本的思路就是扩大党员参与的基础,从过去只限党代表投票,试图扩大为全体合法党员都有投选权利。

扩大党内的选举参与范围,把权力下放,其意图值得肯定,但是开放直选只能起到扩大参与的目的,并不一定能增进民主。这方面的评述,本人已有文章触及,此处不再赘述。

不过,这里要进一步指出的是,当前国内朝野政党,把党选权力下放视同时尚,并概括为“党内民主”的扩大,某种程度上实为对党内民主的误解,也窄化了“党内民主”的概念。因为党内民主不仅仅只有选举一环,而应包含其它党务运作上的透明开放。

事实上,西方政党谈论“党内民主”时,主要包含三个部分,即党内决策过程、公职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以及党领导人的选举办法。如果在选举党魁时,党员才享有民主,而在平日的党务决策上,皆由党内高层垄断,这样的“党内民主”显然是不充份的。这如同人们常说的,选民大多只在投票那一刻才拥有民主,选完之后就回复被统治状态。

西方政党注重大选人选 良性政治看重党际竞争

因此,在西方政党的生态中,通常党魁的选举并非党内民主最重要的一环,反而是候选人的提名最受重视。在美国,公职候选人的党内初选才是重头戏,党魁选举甚少人关心。在英国,地方党部往往最重视大选的提名权利,提名程序通常由下而上。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良性的政党政治,最看重的是党际之间的竞争,而不是怎样选出党领袖。在民主国家,政党只是选举机器,谁有能力带领政党赢得选举,谁就有领导的本钱。事实上,有本事的领袖可以造就一种形势,舍我其谁,所谓“先生不出,如苍生何?”,像法国的戴高乐就是被人请出来当领导的。

参与决策与候选人提名是党内民主重要成分 勿被一人一票迷惑

但在第三世界,许多政党背负了建国和民族主义包袱,需要以党领政,这样一来,如何选出党领导就被看作头等大事,党内选举就可以决定政府公职人选。结果过去很长一段时期,国阵成员党对党选的态度,就远超出对全国大选的重视程度。

以党选为导向的生态,已成大马政党的一面奇景,所以一谈及党务改造,在思路上立刻就把党选制度推到日程上。可如此一来,却忽略其它环节,如党内决策和候选人提名程序,也应属党内民主不可或缺的部分。

放眼西方民主政党,甚少有人搞出一套麻烦/复杂/逐级递选的党魁产生办法,因为聚焦在这种选举程序上(或称选举拜物教),并不能保证选出来的人物,必定英明神武。尤其讽刺的是,如果全党劳师动众,推举一名貎似精明的窝囊担任党魁,最后却输掉大选,就会传为笑话。马华公会就干过这种事情,选出黄家定之流,堪称经典之作。

另一方面,只在选举党魁时高举民主大旗,却在其它根本的决策上抹煞民主,最后必定逃不出所谓的“寡头统治铁律”。

此处仅举二例,试说明之。例一,哈迪阿旺的小宗派是由党内程序选出来的,但他们为回巫会谈和联合政府高谈阔论时,有没有尊重党内决策民主?例二,安华先生同意一人一票直选党主席,但是他在提名武吉士南卯、巴当艾和本南地补选的候选人时,是纲乾独断还是建立透明的提名程序?又有没有尊重基层意愿?

一人一票直选党主席,听起来很美,但人们不要被迷惑,也不要窄化了党内民主的理解,因为修改党魁选举的制度,其实是幅度最少的党内民主变革。一般上,更换党魁是偶一为之,而且有声望争逐党魁者,通常只限于少数三两人,党员的选项和权利其实不多。

你得到了一张投选党主席的选票,但其余党内决策权利并无增加,这样的“党内民主”只有装饰性和虚假性。在国内政党一窝蜂吹起党员直选的风潮时,必须提防政治精英的愚弄,而令吾人对“党内民主”有所误解。

http://www.therocknews.com/article/YongQiang/2009-07-09/4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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