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October 18, 2011

YB的本份是什么??

近期翻开报章,关于全国大选的新闻几乎占据了国内版一半以上的篇幅。全国大选就算不是近在眉睫,想来也是不远矣。


马来西亚是一个联邦制的国家,在地方、州属和国家阶层里有各自的议员来进行相关的立法工作。由于大选将近,在这里,让我们谈谈民选的议员之职责和角色,一边选民可以做个相关类比,投下正确的一票。


普遍上,当我们谈到YB(议员)本份和责任的时候,脑海里浮现的画面,总是看沟渠、指路灯、给拨款、走(政府部门)后门,或者在报章上和敌对议员展开骂架等等。以上这些问题,几乎非民选议员而不能解决不可,因此我们可看到了许多议员在完成这些工作后,都很自然的召开记者招待会,昭告天下其为民服务的精神。


但若我们深思片刻,或许我们就会发觉,解决这些民生问题,原本就不应该是立法议员的主要工作。在民主制国家里,政府体系主要分为两个系统,一个就是民选的“政治-议员”系统,另外一个就是“行政-官僚”系统,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公务员。民选的议员,分为后座议员或者是内阁成员。内阁成员负责制定国家政策大方向,后座议员则在议会里负责辩论、审核以及监督内阁所提出的政策,而执行和后续工作,应该由公务员负责。


在这个关节上,我国的民选议员和公务员的角色甚为含糊。有权势的议员(比如较为资深的,或者是内阁成员)时常跃居公务员之上,并法外立法,以本身的权利和地位来改变公务员执行政策的决定。这也就是我们俗称的走后门捷径。相反地,对上“小拿破仑”公务员,民选议员只好做中间人为选民解决问题。这些逾越官僚体系的做法,固然源于公务员不专业的操守,但更多时候,是许多YB本身为了自己的政治议程,而对公务员施加政治压力,务求他们为本身的意志服务。而这已经严重的违背了YB本身监督施政的角色。


结论(一)YB请自我约束,切莫操纵法律和条文,越职滥权。


至于论证方面,YB本身理应代表选区选民的利益,在国会里确保所通过的政策维护了选民的基本权益,过后再进一步的为本身的选民扩大政经文教的蛋糕,改善生活素质。但是马来西亚的YB,一般上党性是强过人性的。这是嘲讽民选议员在立法议会里面只以政党本身的立场和决定为依归,而忘了选民的需求。有些YB甚至连功课都没有做好而无法就课题作出建设性辩论。曾经有某政党领袖在308大选惨败后大力呼吁选民选人不选党,以便和霸道专权的盟党切割,提高本身的胜算。这种说法根本就是矛盾,在候选人本身不能脱离政党意志维护选民利益的时候,试问选民怎么可以不考量所属政党的政治立场呢?


结论(二)YB本身应该专业论证,在维护选民的利益上超越政党本身的考量,并且对所需要应对的课题做深入研究来应付策论。


总结而言,我国现有的YB,离真正的专业仍然有一段距离。在此笔者有一个小小的建议,之前财政预算案里增加YB津贴的法案,应该给予通过,不过应该做出小小的修改,那就是津贴应该被强制性作为聘请国会研究助理。在资讯发达的今天,一台iphone已经可以代替负责安排行程的秘书,YB需要的是真正的幕僚,可以为他就各种议题做研究和数据分析,这样,YB策论的素质才会提升,才能回归本份。

苹果成功之道值得马来西亚经济发展借鉴

一代苹果教主乔布斯就此殉落,让人们对这位结合科技和美学的奇才感到无限唏嘘。


回顾人类的电脑发展史,乔布斯和苹果占据了绝对重要的位子。如果没有苹果,就不可能会有今天的个人电脑(Personal Computer, PC),电脑界面也不可能从单调苦闷的文字界面,转换为用户图画界面(graphic user interface,GUI),更不可能有后来革命性的网上歌曲库,结合了音乐播放机、手机和电脑为一体的手提电话,以及现在风行的平板电脑。


以上的革命性产品,固然影响了人类的日常生活。但是,其影响力远不如乔布斯把生活文化和科技粘合起来的贡献那么大。回顾乔布斯的生平和其企业管理文化,绝对是典型的“英雄造时势”的企管和研发模式。乔布斯所推出的产品或科技,对行内人来说是一种革命,对普通消费人来说,则是惊艳。蓝海策略在乔布斯身上,发挥得淋漓至尽。


我们以手机来说。在苹果iphone崛起于市场之前,执手机市场牛耳的是诺基亚,手机在人们的印象中就是一块荧幕和多按钮键盘的结合体。Iphone推出市场以后,彻底颠覆了人们对手机的刻板印象。其独特新颖的手控模式 – 凭手指扫弄就可以翻过页面,或者放大缩小图片,让人们为之疯狂。间中的关键点是,人们一旦已经习惯了这种手机操作模式,那么诺基亚、新力等多按键的手机,也就失去了他们的客户。更可怕的是,其他手机生产商为了争取这批客户,也不得不跟随苹果的步伐,发布拥有同样操作模式的手机。


苹果的商业策略,就体现了蓝海策略的极致 – 不在拥挤的商业空间内以削价战、赠品、等传统商业技巧打败对手,而是直接让对手无法挤进市场的主流,让他们在消费者眼中变得无关痛痒。这就是乔布斯厉害的地方,对手只能跟着你的尾巴,被你牵着鼻子走,就犹如太极里的云手,慢慢的、一分一毫的把你拖垮。诸不见无论是宏达(HTC)还是三星(Samsung)的智能手机,无一不像苹果手机的翻版,苹果推出任何的新产品,他们就会有相应的产品来对抗。无论他们的手机的科技如何先进,他们还是身处苹果创造出来的潮流,只能随波逐流,而无力反抗。


回首马来西亚的经济,其实以瓶颈来形容它一点也不为过。我们主要以代工制造业和石油、原产品作为我国的经济支柱。这两个行业严重依赖我们的商业伙伴 – 主要是美国、欧盟和中国。当美国、欧盟陷入经济危机的时候,我国经济一样的也会进入寒冬。要摆脱这个恶性循环,我们就必须从原有的红海经济跳出来,往蓝海进发,学习苹果的精神,以创造潮流为重点发展方向。


在蓝海策略的模式下,制造业不可以只是做低端代工或者是制造半制成品,必须加速转型,以研发为主流。至于矿产和原产品,马来西亚固然有丰富的天然资源,如石油,也是世上数一数二的橡胶、棕油出产国,但是其经济效应却不高,那是因为我们只停留在出产的阶段,却没有大规模的涉猎下游工业,比如石油提炼、天然气液化,或者是棕油加工等等。下游工业是把原产品转换成制成品的必经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原产品的潜在价值就会通过加工的被释放出来,经济效应远超纯原产品出口。


随着全球经济在美国和欧盟的影响下而可能持续衰退,马来西亚有必要居安思危,重新规划本身的经济,这样才有望安然度过这一次的经济不景气

Tuesday, October 4, 2011

再说回教国 – 朝野都必须附上责任

无独有偶,每一次当大选谣言四起的时候,回教国课题总是会成为政治箭靶,被朝野双方当作攻击政敌,或者获得政治筹码的武器。回教徒国民固然被朝野双方的回教国立场搞到头昏脑胀,非回教徒国民也被这个政治课题糊弄得乱七八糟,到底怎样才算是回教国,公说公理,婆说婆理,大家都没有谱。


那么,怎样才算是正宗,和世俗国不一样的回教国呢?环看世界各国,以回教最为官方宗教的国家不在少数,但是被称为回教国的,却少之又少。那是因为单单只是把回教设定为官方宗教,并不足以让一个国家变成回教国。一个名副其实的回教国,一般上必须要几个特征。第一,回教作为一个官方宗教,对比其他宗教,有着绝对的统治地位,也就是说,回教无论在宣教、社会地位、政府资源方面都被赋予绝对的优势和地位,并且神圣不可侵犯,其他宗教绝不可能和回教平起平坐。其二,回教融入了这个国家的政府机关文化基础。所有的官方系统操作、活动甚至日常管理,都无可避免的出现回教因子,而且只此一家,别无其他宗教的元素。


除此以外,一个典型的回教国,回教在教育方面也占据重要的地位。回教历史、回教教义是学生的必修科,宗教教学是正课的一部分。最终极的回教国,还会实行几百年前在回教圣城麦加实行的回教刑法。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在二十一世纪实行这种过失、刻板的回教刑法近乎残酷,并不符合现代人权观,兼之两性权益在回教刑法里严重不平衡,妇女在回教家庭法律、司法和政治制度下,几乎没有任何的地位。因此时常引人诟病。


如果以以上的标准来衡量马来西亚的回教国进程,我们会发觉一个令人乍舌的事实,那就是除了回教刑法,我国几乎已经是一个完整的回教国。无论在教育、社会活动、政治等等,无一不被回教化元素渗透和攻占。这个事实,我想朝野双方在操弄回教国课题的时候,都不敢正面的把这个事实说出来。那是因为,今天马来西亚回教化程度之深,朝野都必须附上责任,谁都没有资格指责对方是婊子,都没有道德基础指责对方是出卖族群的傀儡。


要知道马来西亚独立的时候,英国世俗自由的风气在国内依然蔚然成风。那时候,穿戴头巾的回教徒妇女简直就是奇葩,上街的时候不被人投以奇怪的眼光才怪。但70年代敦马当政的时候,回教化元素开始在政府机关里实行,并且如病毒版快速的蔓延到教育、媒体、社团等领域。这是整个马来西亚世俗社会的转泪点。从此世俗元素不断退减,而宗教元素却占据了最重要的位置。308大选过后,基于马来人成为指正中央的关键,回教课题更被双方多次利用,成为攻击敌人的把柄。


回教最为一个宗教,错误的被朝野双方利用,作为竞逐马来人选票的工具。朝野更彼此进行回教化竞争,看谁比较回教化,并自认这样就可以赢得更多马来人选民的青睐。更可笑的是双方几乎马不知脸长,却在那里互相指责对方是千古罪人。实则这种政治纷争实无助于捍卫马来西亚世俗国的地位。执政党如果要取信于人民,那么应该回归本位,扭转回教化的趋势,让教育回归世俗,让宗教回归自由,让社会往自由、开放的方向发展,塑造一个良性的法制社会。这样,反对党固然无法操弄回教化课题,更不惜更换方向,争取大多数人民的支持。这样的一个政治方向,才符合全民的利益。

政府需不需要三分之二多数议席才可以有效执政?

马来西亚政府自独立以来,执政党都成功在全国大选中囊获超过三分之二的大多数议席,唯独在308大选栽了一个跟斗,失守这个政治心理防线。


我把“三分之二”多数议席称之为执政党的“政治心理防线”(supplementary),而不是一个实质、可以提高施政效率的“政治必需品”(physiological needs),源于西敏寺国会制度的游戏规则。在西敏寺制度的国会里,一般上任何法令,或者需要国会复核的人事任命或者外交条约,甚至年度财政预算案,只需要简单多数票,也就是超过一半的国会议员支持通过就可以了。唯有修改宪法,才需要三分之二绝大多数票,来通过宪法修正案。


这么一个设定,有其硬道理。首先,宪法是整个国家的根本,整个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运作模式和权力分配都是宪法条文决定的,地位至高无上,因此绝不可以轻易修改。这就是为什么任何涉及修改宪法条文都必须三分之二立法议会议员的同意才可以通过。这是避免宪法受到执政党的任意涂鸦,甚至通过另外一部新的宪法,胡乱修改国家体制以达到一己私欲的目的。


至于国会法案和财政预算案,由于那是维持国家运行的重要工具,一旦这些法案不被通过,国家可能会陷入瘫痪以至不能运作 – 包括公务员没有得到薪水、各种法令无法按预定时间实行、政府制定的政策卡在立法机构等等,因此为了避免党派之争而导致以上的局面出现,国会法案通过的门栏,只是设定在简单多数。


立法权和宪法修改权,就是在这么两个数字游戏低下,撑起行政权和立法权的政治平衡。执政党或执政联盟可以凭本身的多数议席有效执政,创造一个有效率的政府,但是权利不足以大到可以修改宪法,改变国家的制度。任何的法案或者政策,都必须在现有的宪法框架下实行。历史上我们看到不少一党独大、甚至崇尚独裁体制的国家,都不断的修改宪法以达到维护本身政权的目的。他们可以骑劫宪法,关键就在于他们拥有超过三分之二的权利,因此可以通过修改宪法,再通过原本不被旧宪法允许,却在新宪法之下合法的法令。


类似以上的例子在高度集权的国家屡见不鲜。中国在共产党执政后,前前后后通过四个版本的宪法。就以1975通过的第三部宪法来说,由于该宪法产生于文革时期,大量的文革语言进入宪法。该宪法保留了极为简单的公民权利条款,删除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并大量将中国共产党的机构纳入国家机构运作体系中,带有强烈的文革色彩。这点摧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宪法里高度注重人权(例如“人民法院独立审判,只服从法律”,公民自由迁徙权,罢工权等条文)、分权(例如全国人大的设置,内阁制,国家元首统帅军队)的条文荡然无存。这一切都源于执政党牢牢控制立法议会,因此可以为所欲为。


同样的,马来西亚的状况虽然没有中国那么糟糕,但是执政当局通过修宪划分选区以便有利于自身政党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在公民意识逐渐普遍的今天,笔者认为,无论是国阵还是民联当权,在州属或者中央政府的阶层,执政党都不需要三分之二绝大多数议席,这样只会滋长他们的野心,让他们为所欲为。在公民社会的制衡下,任何修宪案只要有利于民,朝野都会给予共同的支持,就如当国阵政府在90年代取消皇室成员司法豁免权的时候,在野的行动党也一样投赞成票。这样的一个政治取向,才是符合人民要求的。


鉴于全国大选相信将在不久后来临,因此,人民有必要以本身的一票,来决定国家的命运。在这里,笔者也呼吁选民踊跃投票,尽你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