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rch 29, 2010

回应吴启聪:马华中委会应该直选


所谓的直选目的普遍上有两个 ,一是扩大党内民主,更广泛的让党员参与党的决策(这里指的是由广泛的党员来决定党的领导人),二是籍由最高领导层由党员直接选出,可以获得更大的领导正当性,并破除地方势力割据,以便中央政策可以彻底执行。现阶段的马华,如果要执行总会长直选,那么就得面对200万党员的恐怖数目,在执行落实上是一个很艰巨的挑战。一处理不好搞砸了,那么就只会消停。现阶段,马华应该先扩大可以投票选举中央领导人的人数。区区2000多名的代表,和200万党员比起来,只不过是1/2000的比率。也就是说,每2000个党员,只有一个有投票权。

改革的方案应为党员选出支会执委和区会代表,他们将会成为投选区会,州联委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合法代表。顾名思义,以前有区会选举出来的中央代表所拥有的权利,将下放给支会,而且还增加一项选举州联委会的功能。而支会主席、署理主席、副主席、妇女组主席、支团团长将自动成为区会代表,获得区、州和中央的选举权。区会代表负责投选区会执委、投选州联委会主席、署理主席、副主席、和州委,和最后的,投选总会长、署理总会长、副总会长、和中央委员。这个区会代表制的好处是可以在没有完全筛选过党员的前提下,大幅度的扩大党内民主。

但是以上的方案是马华迈向完全直选制的过渡方案而已。以上方案选举出来的新领导人,接下来就是要通过制度化的计划,来更深一层的筛选出真正活跃的党员。只有由活跃的党员投选出来的领导人,才是真正符合民主精神。因为只有真正参与政党的人士,才有权利来决定政党未来的命运包括领导层。马华现在有太多的所谓“睡觉”、“幽灵”会员。就算是支会选出来的支会代表,更多时候也只是由支会、区会当权派的木偶。所以接下来就是要以活跃程度来筛选可以竞选支会代表的党员。以上的步骤完成后,那么应该就党员的合法身份设限。党员的合法身份应该建立在某个程度的责任上,比如一定要出席支会、支团代表大会,如果连续N年没有出席,就当自动放弃党员籍。这是解决马华虚胖的最后杀手锏。

过后,直选就可以水到渠成了。

2 comments:

糊涂侠客 said...

马华有200万党员咩?不是100万啊?

Tze Howe, 9W2THO said...

我看书的。。。风云50年。

可能要问问王弗明,或者新任总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