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ne 16, 2009

从公正党特大,看政党的改革

事件(一) - 公正党在刚刚过去的特大,修改章程,让党员可以直选党主席到最高理事会以及妇女组、青年团领导人。

事件(二)- 遭到基层举报拨款缩水的陈明发为了证明本身的清白,昨日还特地提呈一封未志期的辞职函给槟州行动党领袖,并交给林冠英保管。他公开承诺若被定罪贪污,将不惜辞去州议员职谢罪。

以上事件给了我们几个思考的空间。首先是政党领导人直选,这个恐怕是独立以来政党最彻底的改变,比起来马华三届九年的限制连任冲击大逾倍。党员在政党改制后被赋予很大的权力,那是从集权精英制往基层民主化的改变。现有的中央代表投选制度,表面上是由下至上的民主制,但是实际操作却导致政治机器猖狂盛行。区会通过掌控基层党员进而决定党领导人,更严重的是当中涉及各种腐化的分赃,进而影响政府人事安排,朋党、裙带作风将横行无忌,任何的绩效制都会因为这样而名存实亡。

直选制度下要竞选高层职位的领袖不能再靠地方势力或者换票来达到当选的目的。取而代之的是凸显政治理念、领袖魅力、演说技巧甚至组成一个健全的队伍让党员做出选择。更重要的,政党将进而转型成为强调政治理念的组织,选举格调将大幅集中在政见发表。而为了赢取绝大多数的基层党员支持,往中间路线靠拢是唯一的选择。这样一来,我们可以预见未来耳根可以少听一些选举格调的言论,而多一些建设性的政策发表论调。

选举制度改变的同时,我们有必要预防一些因改变而出现的负面效应。直选后候选人再也不能暗地拉票,所以对垒形式将更形尖锐,矛盾冲突无可避免扩大,党有分裂之危。政党可以实行绝对多数制来解决以上问题 - 候选人必须获得至少一半的票数才可以合法当选。而党内的选举委员会在直选之下也必须同时改革。它必须确保符合资格的候选人都有公平的提名机会,以及平等的竞选游戏规则。而为了避免地区党组织在选举中徇私不公,中央选举委员会有必要深入各州处理竞选事务。直选无可避免将花费更多,如果控制不当,金钱政治将变本加厉,应对的方法包括强制候选人公开竞选资金的筹集和运用,以高透明度来对抗柜低金钱交易。

事件二让我们看到除了政党选举需要更大的民主化,也需要更有效的问责制。涉及丑闻的领袖,应该即起冻结职务,等待调查结果。如果证明清白就官复原职,否则就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陈明发的做法成为了一个榜样。对行动党来说,这也是最好的选择。陈明发一旦被定罪,那么行动党也可以理直气壮的向选民交代,而不是和稀泥胡混过去。也许国内其他政治人物也应该学习学习其精神,改改一下自己选择性失忆,或者对丑闻逃避式回应的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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