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y 3, 2009

三分之二大多数席位的迷思

马哈迪:国阵须获三分二多数议席 方能组强势政府带领国家重回轨道

以上前首相的谈话,不禁让我们丝丝回想三分之二席位的影响

如果没有三分之二多数议席,国阵不可能可以修改宪法,通过国会修改《联邦宪法》,削弱高庭的权限(第121条款)。这是政府通过国会,破坏三权分立原则的一项修宪修改后,高庭不再拥有广泛的司法权力,只享有联邦法律赋予的有限司法权限。这意味着,法院的权限是国会给的,法院司法权力因此受到很大限制。三权,即国会(立法权)、政府(行政权)和法院(司法权),再也不是平起平坐了。

如果没有三分之二多数议席,国阵不可能可以让选举委员会胡乱重划选区,扭曲“一人一票,票票等值”的原则。1957年独立宪法规定选区之间选民人数差别不得逾越15%的上限,到1960年代修改为50% 513事件后更是变本加厉,在1973年就索性取消选区大小的限制。三分之二与其说可以更有效执政帮助国民,倒不如说更有效让政客操弄选票,为自家政党谋取利益。

如果没有三分之二多数议席,国阵或者将来民联当政,都不可能可以胡乱修改宪法。立国的民主精神,宪法里面维护非土著宗教信仰、生活习惯本质的条文都不可能可以被轻易改动。任何一方如果还是对回教国念念不忘,三分之二议席将是他们最大的阻碍。

如果没有三分之二多数议席,执政党依然可以推动法令的修改,只是如果涉及重大的改变要修改宪法,才会面对三分之二多数的门槛。所谓的三分之二多数议席才能有效执政,那只不过是权力狂欲独揽大权的谎话。如果一切施政以民为本,那么就算以多一席的数目执政,人民依然是政府的后盾,民意就是政令推行的最大动力。如此一来,何愁大事不成呢?

所以说,还是没有三分之二好啊!

2 comments:

Alfanso said...

非常赞同你的见解。也许全世界只有马来西亚这么注重三分之二大多数的谜思吧。

Tze Howe, 9W2THO said...

民主之下如果真正得到三分之二,那么我们认同选民的选择 。

不过马来西亚的三分之二, 只不过是操弄选区划分得到的结果。。

这个就难以服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