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rch 4, 2009

司法公正还是党内斗争重要??

转载自:东方日报 2/3 - 东方名家专栏
http://www2.orientaldaily.com.my/fread/2plK08830qhV9zE30YI43eem0oky23fQ

拜讀郭史光慶的「一年後採用口交罪調查欠說服力,挑道德議題反激發對蔡細歷同情」一文,讓我們看到馬華黨內的角力延續至今。與此同時,有一個關鍵論點必須點出的,就是一般人純粹以馬華內部權力鬥爭來看這一個課題,其實忽略了國內司法和法制系統的不公,以及公德的重要性。

蔡細歷案件涉及的層面有二,一是違反道德的偷拍,二是蔡細歷個人的非自然性行為。偷拍的人固然是罪魁禍首,那是絕對應該受法律制裁的。

蔡細歷非自然性行為的罪行若鐵證如山,那麼作為一個強調公平公正的司法系統,檢控他是理所當然的。法律不應該主觀性探討罪行背後的動機,如果真的是做了,那麼就應該施以合理的懲罰。

法律/憲法是立國之本。憲法固然保障每個人的人身自由,但那是必須建立在法律的規範和限制之下。

擁有公職在身的國家領袖,更應該以身作則,嚴遵法律,提倡法制精神,為人民樹立一個好榜樣。如果執政當局的領袖可以因為身居要職而豁免法律的制裁,那司法精神何存?

因此蔡細歷事件值得我們注意的是,為什麼在表面證據充足的情況下,蔡細歷在事件抖露出來過後年餘才受到警方的傳召?如果不是因為有人投報,那麼這件事情是不是就可以這樣就掃入地毯下呢?那麼將來如果再有類似的案件,辯護律師在審訊過程中引用蔡細歷案件為進行非自然性行為的嫌犯辯護時,就會為「進行非自然性行為」這個刑事條文帶來很大的衝擊,造成在往後的日子里,這個條文如同虛設。

如果罪成,蔡細歷就應受制裁,外加五年不得擔任任何社團要職的懲罰。我們不能未卜先知,是否這樣就對馬華更好,不過我們要明白的是,馬華的內鬥和國家司法的危機比起來,顯得太微不足道了。

在我国面对三权分立遭摧毁的临界,党内斗争还显得那么重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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