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pril 4, 2012

政府11周内拨款6亿,你有份吗?


当今大马披露,一个马来西亚政府最近以紧急拨款为名,像圣诞老人般到全国派钱,在短短11周内便拨出了6亿868万令吉的款项。其中霹雳和柔佛获得数额最大的拨款,各获2亿左右的拨款。其他州属则瓜分剩余的三分之一拨款。

从紧急拨款的挪度可以看出,纳吉趁全国大选即将来临时,都把注意力放在霹雳和柔佛这两个前线州。霹雳州是国阵不经合法宪政程序夺得的州政权,至于一直以来属国阵定存州的柔佛,这一次在民联水银泻地的攻势下出现空前的压力。因此纳吉在出访这些地方的时候大打金钱攻势,一点都不出奇。但拨款数目倒是其次,其真正让人诟病的是拨款的程序,以及拨款的对象。

我国自英国手上独立过后,通过三权分立建立了一个严谨的财政支用制度。一般上各部们负责个别的预算和开销,然后由财政部长统筹和协调,经内阁同意,财政部长再把财政预算案提呈到国会,寻求国会通过。国家预算拨款在国会通过是绝对必要的,因为这是民主精神 没有投票权就没有缴税义务(no taxation without vote)的终极体现。政府是人民投票选出来,并且出钱(所缴纳的税务)聘请回来管理国家的。因此,国家任何的支出开销,理论上必须由人民的代表 议员批准才可以通行。

正副首相所挪用的紧急拨款,超出首相署年度拨款项目,也不在常年预算案里面。他们都是先斩后奏,容后再回到国会通过财政预算追加议案,来补回这些开销。这种不经正常程序支出的紧急拨款,变相剥夺了国会和人民对预算的批准和复核权,人民无法预先知道拨款去处,只能眼睁睁看着本身的血汗钱被挥霍殆尽。除此以外,政府财政支出的另一个关键部分 财政部的高级官员也没有扮演好本身的角色,以致拨款可以被任意索取。我国公务员体系长久以来俯首于政治人物的权威,原本应该捍卫宪法精神和政府运行机制的部门高级官员,在面对政治人物不按常理和索求无度的行为时显得毫无办法,更别说义正言辞拒绝他们。

在缺乏财政纪律的政治人物和随行软弱的政府高级官员这双重软肋的操作下,我国债台高筑是可以理解的现象。

要避免政治人物这种挥霍无度的行为,必须重新确认国会的权威。国会有必要通过修法,制定一个财政年度里追加预算议案的上限。任何超过这个上限数目的追加议案,都必须要国会三分之二多数的通过,以确保更广泛的民意代表受到咨询,进而确保政府的税收不被滥用。说到这里,那些自意有自主权的成员党,可真的必须在这个关键时刻显示他们后座议员的独立性,确保他们有足够的政治自主权,对财政部长提出的财政议案慎重深思,与民意同在,投下公平的一票。

至于政府公务员方面,他们应该重新树立本身的尊严。他们除了是政策执行者,同时也是宪法的守护者。任何来自政治人物的政令,如果不符合宪法,政府公务员应该如实推却。这不算是违抗命令,因为公务员本身的责任和工作范围都在宪法里阐明,他们只可以照章办事。任何非常规和逾越法理的工作,他们都必须坚拒执行,以确立正确的工作文化。政治人物可来可去,但是公务员却是常驻政府体系的人员。他们的意志和素质,决定了政府长期的工作文化。确立一个好的工作文化,让工作效率提升,同时对政治人物来说,那也是一种正面的制衡,防止他们为了本身的政治议程而滥用权力。

至于,那个6亿,有没有你的份,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我们必须确立一个有效的政治系统,确保投选一个有原则的议员,确认一个政党对大是大非的立场。至于你的不忿,就以选票来表达吧!

Thursday, March 29, 2012

马华是一个好党

单看这一个标题,笔者想来一定给读者的口水淹死了。

但是,笔者还是有自己的坚持。

没错,马华的确是一个好党。论教育,没有一个政党做得比马华更好。马华首开国内政党先例,成立私营教育机构,利惠了许多错过国立大学升学的学生。每一年的升学教育巡回辅导,马华不辞劳苦的为华社提供升学咨询,帮助处理上诉个案,让许许多多华裔子弟可以继续升学。这点,马华功不可没。

在社会服务上,没有一个政党的议员可以做得比马华更落力。任何的社区问题,从街灯、水沟,到福利金、高利贷、治安等,在马华手中就如妙手回春,药到病除。在文化方面,马华比一般文化团体和非政府组织更落力的推广,从终生学习运动到弟子规,无一不深入华社。蔡细历上任伊始,马华更再接再厉推出了“一个马来西亚医药基金”和“一个马来西亚教育基金”,利惠有需要的社群人民,把服务对象扩展到各族群当中。

纵观马华以上贡献,任何一件都足以让它俘虏人民的选票,获得群众的青睐,但现实情况为何恰恰相反?情况演变到如马华总会长蔡细历所言,这一次全国大选是生死存亡关键。为何落差这么巨大呢?

其实,我们在细数马华对社会的贡献之余,不难发现以上问题的答案。马华成立私立教育机构,因为政府政策无法公平的以绩效制来录取国立大专的学生,因而需要拉曼学院,让优秀生可以有另一个管道升学。马华每一年必须舟车劳顿全马跑透透举行升学辅导,因为政府无法透明化的把国立大学录取标准和录取积分公开出来。马华为华社争取10%大学预科,因为政府无法以一个相对公平的入学标准来录取学生。马华每一年必须为优秀生争取奖学金上诉,因为政府总是匪夷所思的拒绝颁发奖学金给理应获得的学生,很多时候更不够资格的学生都还可以拿到,也因为这样我们必须年复一年的看着这种默剧的上演。

说到国阵执政州属的社区问题,马华是解决问题的巧手,但是那何尝不是因为地方政府工作效率不足,辗转必须让马华代劳。弟子规、终生学习运动、医药基金、教育基金,无一不是非政府组织的工作。一个国家的政策如果健全,那么政府的医药资金辅助系统、教育费用系统等,应该足以兼顾以上基金的角色,而不需要一个执政联盟的成员党另立名目,来支援政府系统。

自创党以来,马华给予自身定位是华社在政府的代言人和守护者,但是恰恰因为马华在执政联盟里的无力,才造成以上和华社息息相关的政策问题浮现。马华之败,就在这里。

马华本身是一个好政党,但是却绝不是执政联盟里强而有力的成员党。他无法制衡友党所制定的偏差政策,因此只能透过本身的努力,来扭转这一切扭曲的现象。甚至友党行为不当的时候,为了顾及执政联盟的协商精神,马华更多时候都选择沉默,而不是第一时间和民意站在一起。这种政治上的自我矛盾,让马华失去了政治斗争方向,也渐渐的把政治主动权让出去,而民意对马华的反弹,则造成它的政治谈判筹码被稀释掉,无法进一步的制衡或者改变友党的政治意志。

人民对马华生厌继而唾弃马华,追根究底,就是对马华的政治自我矛盾忍耐到了极限,也厌倦了马华的政治无力感,而对马华投下不信任票。未来马华如果要浴火重生,切记除了格守一个好政党的作业方式,也必须转型成为一个强而有力的成员党。那才是华社想要的马华。

Tuesday, October 18, 2011

YB的本份是什么??

近期翻开报章,关于全国大选的新闻几乎占据了国内版一半以上的篇幅。全国大选就算不是近在眉睫,想来也是不远矣。


马来西亚是一个联邦制的国家,在地方、州属和国家阶层里有各自的议员来进行相关的立法工作。由于大选将近,在这里,让我们谈谈民选的议员之职责和角色,一边选民可以做个相关类比,投下正确的一票。


普遍上,当我们谈到YB(议员)本份和责任的时候,脑海里浮现的画面,总是看沟渠、指路灯、给拨款、走(政府部门)后门,或者在报章上和敌对议员展开骂架等等。以上这些问题,几乎非民选议员而不能解决不可,因此我们可看到了许多议员在完成这些工作后,都很自然的召开记者招待会,昭告天下其为民服务的精神。


但若我们深思片刻,或许我们就会发觉,解决这些民生问题,原本就不应该是立法议员的主要工作。在民主制国家里,政府体系主要分为两个系统,一个就是民选的“政治-议员”系统,另外一个就是“行政-官僚”系统,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公务员。民选的议员,分为后座议员或者是内阁成员。内阁成员负责制定国家政策大方向,后座议员则在议会里负责辩论、审核以及监督内阁所提出的政策,而执行和后续工作,应该由公务员负责。


在这个关节上,我国的民选议员和公务员的角色甚为含糊。有权势的议员(比如较为资深的,或者是内阁成员)时常跃居公务员之上,并法外立法,以本身的权利和地位来改变公务员执行政策的决定。这也就是我们俗称的走后门捷径。相反地,对上“小拿破仑”公务员,民选议员只好做中间人为选民解决问题。这些逾越官僚体系的做法,固然源于公务员不专业的操守,但更多时候,是许多YB本身为了自己的政治议程,而对公务员施加政治压力,务求他们为本身的意志服务。而这已经严重的违背了YB本身监督施政的角色。


结论(一)YB请自我约束,切莫操纵法律和条文,越职滥权。


至于论证方面,YB本身理应代表选区选民的利益,在国会里确保所通过的政策维护了选民的基本权益,过后再进一步的为本身的选民扩大政经文教的蛋糕,改善生活素质。但是马来西亚的YB,一般上党性是强过人性的。这是嘲讽民选议员在立法议会里面只以政党本身的立场和决定为依归,而忘了选民的需求。有些YB甚至连功课都没有做好而无法就课题作出建设性辩论。曾经有某政党领袖在308大选惨败后大力呼吁选民选人不选党,以便和霸道专权的盟党切割,提高本身的胜算。这种说法根本就是矛盾,在候选人本身不能脱离政党意志维护选民利益的时候,试问选民怎么可以不考量所属政党的政治立场呢?


结论(二)YB本身应该专业论证,在维护选民的利益上超越政党本身的考量,并且对所需要应对的课题做深入研究来应付策论。


总结而言,我国现有的YB,离真正的专业仍然有一段距离。在此笔者有一个小小的建议,之前财政预算案里增加YB津贴的法案,应该给予通过,不过应该做出小小的修改,那就是津贴应该被强制性作为聘请国会研究助理。在资讯发达的今天,一台iphone已经可以代替负责安排行程的秘书,YB需要的是真正的幕僚,可以为他就各种议题做研究和数据分析,这样,YB策论的素质才会提升,才能回归本份。

苹果成功之道值得马来西亚经济发展借鉴

一代苹果教主乔布斯就此殉落,让人们对这位结合科技和美学的奇才感到无限唏嘘。


回顾人类的电脑发展史,乔布斯和苹果占据了绝对重要的位子。如果没有苹果,就不可能会有今天的个人电脑(Personal Computer, PC),电脑界面也不可能从单调苦闷的文字界面,转换为用户图画界面(graphic user interface,GUI),更不可能有后来革命性的网上歌曲库,结合了音乐播放机、手机和电脑为一体的手提电话,以及现在风行的平板电脑。


以上的革命性产品,固然影响了人类的日常生活。但是,其影响力远不如乔布斯把生活文化和科技粘合起来的贡献那么大。回顾乔布斯的生平和其企业管理文化,绝对是典型的“英雄造时势”的企管和研发模式。乔布斯所推出的产品或科技,对行内人来说是一种革命,对普通消费人来说,则是惊艳。蓝海策略在乔布斯身上,发挥得淋漓至尽。


我们以手机来说。在苹果iphone崛起于市场之前,执手机市场牛耳的是诺基亚,手机在人们的印象中就是一块荧幕和多按钮键盘的结合体。Iphone推出市场以后,彻底颠覆了人们对手机的刻板印象。其独特新颖的手控模式 – 凭手指扫弄就可以翻过页面,或者放大缩小图片,让人们为之疯狂。间中的关键点是,人们一旦已经习惯了这种手机操作模式,那么诺基亚、新力等多按键的手机,也就失去了他们的客户。更可怕的是,其他手机生产商为了争取这批客户,也不得不跟随苹果的步伐,发布拥有同样操作模式的手机。


苹果的商业策略,就体现了蓝海策略的极致 – 不在拥挤的商业空间内以削价战、赠品、等传统商业技巧打败对手,而是直接让对手无法挤进市场的主流,让他们在消费者眼中变得无关痛痒。这就是乔布斯厉害的地方,对手只能跟着你的尾巴,被你牵着鼻子走,就犹如太极里的云手,慢慢的、一分一毫的把你拖垮。诸不见无论是宏达(HTC)还是三星(Samsung)的智能手机,无一不像苹果手机的翻版,苹果推出任何的新产品,他们就会有相应的产品来对抗。无论他们的手机的科技如何先进,他们还是身处苹果创造出来的潮流,只能随波逐流,而无力反抗。


回首马来西亚的经济,其实以瓶颈来形容它一点也不为过。我们主要以代工制造业和石油、原产品作为我国的经济支柱。这两个行业严重依赖我们的商业伙伴 – 主要是美国、欧盟和中国。当美国、欧盟陷入经济危机的时候,我国经济一样的也会进入寒冬。要摆脱这个恶性循环,我们就必须从原有的红海经济跳出来,往蓝海进发,学习苹果的精神,以创造潮流为重点发展方向。


在蓝海策略的模式下,制造业不可以只是做低端代工或者是制造半制成品,必须加速转型,以研发为主流。至于矿产和原产品,马来西亚固然有丰富的天然资源,如石油,也是世上数一数二的橡胶、棕油出产国,但是其经济效应却不高,那是因为我们只停留在出产的阶段,却没有大规模的涉猎下游工业,比如石油提炼、天然气液化,或者是棕油加工等等。下游工业是把原产品转换成制成品的必经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原产品的潜在价值就会通过加工的被释放出来,经济效应远超纯原产品出口。


随着全球经济在美国和欧盟的影响下而可能持续衰退,马来西亚有必要居安思危,重新规划本身的经济,这样才有望安然度过这一次的经济不景气

Tuesday, October 4, 2011

再说回教国 – 朝野都必须附上责任

无独有偶,每一次当大选谣言四起的时候,回教国课题总是会成为政治箭靶,被朝野双方当作攻击政敌,或者获得政治筹码的武器。回教徒国民固然被朝野双方的回教国立场搞到头昏脑胀,非回教徒国民也被这个政治课题糊弄得乱七八糟,到底怎样才算是回教国,公说公理,婆说婆理,大家都没有谱。


那么,怎样才算是正宗,和世俗国不一样的回教国呢?环看世界各国,以回教最为官方宗教的国家不在少数,但是被称为回教国的,却少之又少。那是因为单单只是把回教设定为官方宗教,并不足以让一个国家变成回教国。一个名副其实的回教国,一般上必须要几个特征。第一,回教作为一个官方宗教,对比其他宗教,有着绝对的统治地位,也就是说,回教无论在宣教、社会地位、政府资源方面都被赋予绝对的优势和地位,并且神圣不可侵犯,其他宗教绝不可能和回教平起平坐。其二,回教融入了这个国家的政府机关文化基础。所有的官方系统操作、活动甚至日常管理,都无可避免的出现回教因子,而且只此一家,别无其他宗教的元素。


除此以外,一个典型的回教国,回教在教育方面也占据重要的地位。回教历史、回教教义是学生的必修科,宗教教学是正课的一部分。最终极的回教国,还会实行几百年前在回教圣城麦加实行的回教刑法。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在二十一世纪实行这种过失、刻板的回教刑法近乎残酷,并不符合现代人权观,兼之两性权益在回教刑法里严重不平衡,妇女在回教家庭法律、司法和政治制度下,几乎没有任何的地位。因此时常引人诟病。


如果以以上的标准来衡量马来西亚的回教国进程,我们会发觉一个令人乍舌的事实,那就是除了回教刑法,我国几乎已经是一个完整的回教国。无论在教育、社会活动、政治等等,无一不被回教化元素渗透和攻占。这个事实,我想朝野双方在操弄回教国课题的时候,都不敢正面的把这个事实说出来。那是因为,今天马来西亚回教化程度之深,朝野都必须附上责任,谁都没有资格指责对方是婊子,都没有道德基础指责对方是出卖族群的傀儡。


要知道马来西亚独立的时候,英国世俗自由的风气在国内依然蔚然成风。那时候,穿戴头巾的回教徒妇女简直就是奇葩,上街的时候不被人投以奇怪的眼光才怪。但70年代敦马当政的时候,回教化元素开始在政府机关里实行,并且如病毒版快速的蔓延到教育、媒体、社团等领域。这是整个马来西亚世俗社会的转泪点。从此世俗元素不断退减,而宗教元素却占据了最重要的位置。308大选过后,基于马来人成为指正中央的关键,回教课题更被双方多次利用,成为攻击敌人的把柄。


回教最为一个宗教,错误的被朝野双方利用,作为竞逐马来人选票的工具。朝野更彼此进行回教化竞争,看谁比较回教化,并自认这样就可以赢得更多马来人选民的青睐。更可笑的是双方几乎马不知脸长,却在那里互相指责对方是千古罪人。实则这种政治纷争实无助于捍卫马来西亚世俗国的地位。执政党如果要取信于人民,那么应该回归本位,扭转回教化的趋势,让教育回归世俗,让宗教回归自由,让社会往自由、开放的方向发展,塑造一个良性的法制社会。这样,反对党固然无法操弄回教化课题,更不惜更换方向,争取大多数人民的支持。这样的一个政治方向,才符合全民的利益。

政府需不需要三分之二多数议席才可以有效执政?

马来西亚政府自独立以来,执政党都成功在全国大选中囊获超过三分之二的大多数议席,唯独在308大选栽了一个跟斗,失守这个政治心理防线。


我把“三分之二”多数议席称之为执政党的“政治心理防线”(supplementary),而不是一个实质、可以提高施政效率的“政治必需品”(physiological needs),源于西敏寺国会制度的游戏规则。在西敏寺制度的国会里,一般上任何法令,或者需要国会复核的人事任命或者外交条约,甚至年度财政预算案,只需要简单多数票,也就是超过一半的国会议员支持通过就可以了。唯有修改宪法,才需要三分之二绝大多数票,来通过宪法修正案。


这么一个设定,有其硬道理。首先,宪法是整个国家的根本,整个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运作模式和权力分配都是宪法条文决定的,地位至高无上,因此绝不可以轻易修改。这就是为什么任何涉及修改宪法条文都必须三分之二立法议会议员的同意才可以通过。这是避免宪法受到执政党的任意涂鸦,甚至通过另外一部新的宪法,胡乱修改国家体制以达到一己私欲的目的。


至于国会法案和财政预算案,由于那是维持国家运行的重要工具,一旦这些法案不被通过,国家可能会陷入瘫痪以至不能运作 – 包括公务员没有得到薪水、各种法令无法按预定时间实行、政府制定的政策卡在立法机构等等,因此为了避免党派之争而导致以上的局面出现,国会法案通过的门栏,只是设定在简单多数。


立法权和宪法修改权,就是在这么两个数字游戏低下,撑起行政权和立法权的政治平衡。执政党或执政联盟可以凭本身的多数议席有效执政,创造一个有效率的政府,但是权利不足以大到可以修改宪法,改变国家的制度。任何的法案或者政策,都必须在现有的宪法框架下实行。历史上我们看到不少一党独大、甚至崇尚独裁体制的国家,都不断的修改宪法以达到维护本身政权的目的。他们可以骑劫宪法,关键就在于他们拥有超过三分之二的权利,因此可以通过修改宪法,再通过原本不被旧宪法允许,却在新宪法之下合法的法令。


类似以上的例子在高度集权的国家屡见不鲜。中国在共产党执政后,前前后后通过四个版本的宪法。就以1975通过的第三部宪法来说,由于该宪法产生于文革时期,大量的文革语言进入宪法。该宪法保留了极为简单的公民权利条款,删除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并大量将中国共产党的机构纳入国家机构运作体系中,带有强烈的文革色彩。这点摧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宪法里高度注重人权(例如“人民法院独立审判,只服从法律”,公民自由迁徙权,罢工权等条文)、分权(例如全国人大的设置,内阁制,国家元首统帅军队)的条文荡然无存。这一切都源于执政党牢牢控制立法议会,因此可以为所欲为。


同样的,马来西亚的状况虽然没有中国那么糟糕,但是执政当局通过修宪划分选区以便有利于自身政党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在公民意识逐渐普遍的今天,笔者认为,无论是国阵还是民联当权,在州属或者中央政府的阶层,执政党都不需要三分之二绝大多数议席,这样只会滋长他们的野心,让他们为所欲为。在公民社会的制衡下,任何修宪案只要有利于民,朝野都会给予共同的支持,就如当国阵政府在90年代取消皇室成员司法豁免权的时候,在野的行动党也一样投赞成票。这样的一个政治取向,才是符合人民要求的。


鉴于全国大选相信将在不久后来临,因此,人民有必要以本身的一票,来决定国家的命运。在这里,笔者也呼吁选民踊跃投票,尽你我的责任。

Sunday, September 18, 2011

话说槟岛廉价屋的故事

当我们在讨论增建廉价屋课题的时候,有几个因素是必须探讨的。首先是“居者有其屋”的原则,那就是廉价屋必须是低收入人民负担得起的。其二,就是新建的廉价屋的地点,是否可以支撑居住在当地的居民之生计。其三,就是兴建廉价屋的地皮的潜在价值。


这三者其实互相挂钩。怎么说呢?站在现实经济考量的角度,房子的价钱很大程度上是地皮价格转嫁过来的。因此兴建廉价屋的地皮,绝对不可以贵,不然唯有靠政府津贴才可能把廉价屋的售价压低,但是这种做法长远来说其实不符合经济原则。而廉价屋居民居住的周遭环境,经济消费一定不可以高,而且还要有足够的空间,让他们可以谋一份工作,或者做一点如小贩、杂货等小生意,来维持生计,这点才符合长治久安的原则。


在国家城市化(urbanization)的过程中,许多城市附近的土地的价值已经今非昔比,主要是围绕着该地区上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把地皮的价值释放出来。雪州的蒲种、吉隆坡的蕉赖、槟城的亚依淡发林新市镇,当年曾经是缺乏规划的新村,不然就是自耕的农耕地,居民以低收入者为多。时至今日,这些地方已经成为新颖的卫星市,甚至已经渐渐转型成为高档住宅区。


因此,我们在现实经济利益的角度看到一个残酷的事实,那就是,在城市地区建造廉价屋,对各方面都没有好处。一来,城市地区消费高昂,对廉价屋居民来是一种奢侈的花费,二来,城市地区的工作机会和条件,对受教育不高的低收入人民来说,是一个高不可越的门栏,而可能出现虽然居者有其屋,但是却面对事业,生活无以为继的局面。三来,在城市地区的地皮拥有很客观的经济潜在价值,如果贸贸然就用来兴建廉价屋,那么对州内的经济发展来说,可是一个绊脚石。这些因素,我们都必须一一考量,而非单考虑选票的作用和搞民粹政治。


那么,我们应该怎么来规划廉价屋的兴建呢?我们以槟城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廉价屋议题来做一个案例研究,思考一下解决方案。槟城的槟岛地皮,平均价格是全马最高的。当中我们不能否决有投机炒卖的因素,但真正的原因是槟岛的土地有限,外加高度的城市化、工业化,以及世遗城市的地位,这都是造成槟岛地皮水涨船高的主因。因此槟岛的城市地区,间接来说,已经不适合建造廉价屋。


这时候,我们应该把眼光转向其他地区,如巴都家湾。回顾槟城发展的历史,在70年代的时候,槟城发展之父 – 第二任首席部长林苍佑其实也是以这么样的一个思维,解决人民的房子问题。那时候的槟城刚刚失去自由港的地位,工业区仍然还在规划中,岛民的失业率高企,根本没有能力负担市区的房子(1970年代的市区,主要指码头一带,丹绒地区)。林苍佑选择在打抢铺(那时候的亚依淡打抢铺,已经算是郊外了,周围是一片园林)新建高密度的廉价组屋,作为市区低收入人民的遮顶瓦。


这种迁移城市低收入人民到郊外的做法,除了可以让他们拥有本身的小房子,也把他们迁离城市的高消费,在新地区建立他们可以负担的经济圈子。诸不见槟岛打抢铺的吃喝住,在四十余年过后,仍然是槟城最低消费的地区之一,也符合该地区人民的经济能力。同样的,如果今天我们把廉价屋起在巴都家湾,我们除了帮助低收入人民重新建立他们的经济能力,关键是,这种做法实乃一石二鸟,除了以上考量,其同时也将带动人烟稀少的地方发展起来。政府在郊区兴建廉价屋之余,更重要的是,同时也必须花时间规划该地区的经济活动发展,一定要符合低收入人民的需要,并且制造符合他们学历、社会经验的工作机会,这样才可以帮助他们重组、建立一个全新、适合居住的社区。


当然,很多人都在质疑,迁移是否会造成迁者失业,或者远离他们原本的习惯的生活风貌,我想,如果居住环境可以从原本的狭小、拥挤的空间,换成一个正式、舒适的空间,转换环境的等价,还是划算的。地方政府可以在交通方面下一点苦工,让他们可以穿梭两地,那么,相信有助减低搬迁的阻力。


槟岛的廉价屋不要与廉价屋的本身,而在于政客的争执。我想,在人民的利益大前提,政客们应该抛开歧见,共同携手合作,帮助有需要的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