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制度下,要搞党政分离是不可能的事情。和总统制比较,总统制之下的行政首脑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因为他是通过民意考验(选举)当上总统的,所以政纲更多时候以民意为主,而没有这么浓厚的政党意识。在马来西亚,政治上的难以理清的政-党关系还不是国家问题的主轴,真正的和问题,反而是党-政在经济上的模糊界限 – 也就是所谓的国库通党库。
所有搞政治的政党,都和钱脱离不了关系。钱是政党的组织动员力和政治运作的基础。所以一旦政党当权,那么很多时候在财务方面都会有很多猫腻,分别只是涉及的深度,和舞弊的程度。一般上外国的政治情况所导致的都是“政-商”勾结。而马来西亚却是“政-党”勾结。怎么一个区别法呢?一般上,外国的政党或当权人物都受到不同财团的资助,以便该政党执政后,可以推动有利于该财团的政策。政党本身并不完全涉及所有的商业利益,而且依然保留最后的政策决定权,财团/商贾可以提出要求,但是批与否,代表该政党的行政首脑还是有主动权。
但是,在我国这就还要“先进”些了,那就是行政首脑凭借本身的权利,把商业利益直接赐予本身的执政党,执政党本身就是一个商业公司/平台。通过商业利益所赚到的钱,就被运用在政党的运作上。这种直接的接触,形成一种广泛的“政-党-商”结合体。执政党在这种情况下,直接掌控所有的经济商业利益。执政党可以累积多少财富完完全全就在本身的掌控中。来自执政党的执政首脑面对党内的爪牙,根本就身不由己。如果严正拒绝党内的商业要求,既得利益者反扑的时候,本身就可能被逼宫下台了。
如果要马来西亚的“政”和“党”分家,那么首要工作就是切断行政权和执政党的经济利益挂钩,那么才能理清一个明显的界限,同时杜绝国库通党库的现象。唯有这个满足这个条件,我们才能更进一步的谈施政透明,谈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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