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November 10, 2009

还给我们应该有的第四权

自从民主精神在人类社会萌芽后,就逐渐形成了三权分立的政治系统。近两个世纪来工业革命使人类的资讯传播系统和印刷科技翻了何止一倍,媒体资讯来得更快、更准确,和社会有更广泛、更直接的接触。19世纪《泰晤士报》的领导人亨利·里夫(Henry Reeve)在1855年10月的《爱丁堡评论》上撰文写道:“今天新闻界已经真正成为了一个国民等级;甚至比其他任何的等级都更为强大。这就是媒体形成第四权的开始。

但是新闻和媒体要发挥真正第四权的作用有其先决条件。新闻界在宪法里担负着一个非官方但却是中心的角色。他有助于公众了解问题、发表公共见解,因此可以领导和成为对政府的一种制衡。但是要达到这种功能,新闻界就必须独立和免于受到审查。这种条件却真正是我国新闻媒体所缺乏的

缺乏的原因有二。首先是执政当局对新闻界长期的干涉。硬体新闻出版者长期受出版与印刷法令的钳制。印刷准证必须每年更新。这个法令赋予行政当局最后的诠释权利,若印刷执照被吊销,将不得以法律途径上诉高庭。再者,若印刷公司或出版商,出版假新闻,将被监禁不超过三年。星报和星洲日报都曾经被政府谕令停止出版。而过后报章的论调是否有改变,读者自有公论。网络媒体除了有马哈迪当年推行多媒体超级走廊时许下的承诺 – 不审核网络内容,就没有任何法律的保障。比起报馆,网络媒体对执法当局来说可是小菜一碟。上门充公调查等行动此起彼落,如同对网络媒体实施心理打压,推行白色恐怖。

执政当局对新闻界的干涉不止于此,也进一步把媒体收拢在本身政党的旗下。市面上最畅销的马来文报和英文报章,和执政党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他们几乎成为执政党的喉舌,为执政党的政策和行动加以宣传,或者相反地对执政当局的过错加以掩盖。媒体为某一个政党背书的情况在西方国家一样是司空见惯,很多时候更是出现不同的平面媒体支持不同的政党这种百花齐放的情况。但是像我国这么一面倒的情况实在罕见。原因无他,执政党当局眼里实难容纳任何小沙粒,莫说让反对党出版正式报纸,连党报等在野党党员读物的出版业百般限制,所以才形成一言堂。

现在市面上可以出版的媒体,除了直属政党投资臂膀旗下,也有一些企业家控制的平面媒体。有时候这些所谓的中立报章,并没有秉持他们应该有的社会责任。反而站在本身企业的立场,对各种新闻的发布加以筛选。对于影响力深远,报份光多的报章,许多公共人物更得疏尊降贵,对他们百般奉承。因为只要这些平面媒体狠下杀手,截断他们的新闻报道,他们立刻就会在消失在平民百姓眼中。更可怕的是这些平面媒体有时候比算命佬的功夫还要精湛,任何政治、财经和社会的风吹草动,他们竟然可以通过内幕者得到第一手消息,或者通过他们的影响力,以各种社会报道来影响决策者的决定。

如果我国要挤进先进国行列,那么除了硬体发展,也要有相应的软体发展。而平面媒体就是最好的媒介。

我们要异言堂,不要一言堂。求大同,存小异。

还我们公平的声音,还我们应该拥有的第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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