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12, 2012

可以不可以踩首相的肖像?


其实为什么踩一个人的肖像会引起轩然大波?

老实说,我一生人里踩过的人头像可真不少。校园选举的时候,那些钱太多又不环保的候选人总喜欢印制了很多车头照然后把他们洒在地上。我每次都很痛快的踩了一脚又一脚,算是教训这些缺乏环保意识又要充领导的学生。至于那些啤酒女郎、歌星艺人的海报,往往活动过后也是满地的,我也没有少踩过,算是对主办当局没有处理好事后清洁工作的一种泄愤。
那,为什么踩首相的人头有问题?

问题不在于那海报,也不在于那是Ah Jib Gor的人头,而在于某些人习惯性了把海报上的人物神圣化,达致神圣不可侵犯的地步。

撇开道德规范或者世俗眼光,我们单从法律的角度来看,Ah Jib Gor只是人民选出来的打工仔,只是政府行政体系里的首长(head of administrative),以及排名第一的部长(first among equal),而不是国家元首(head  of the state),更加不是圣人。在马来西亚的法律精神里,只有对国家元首大不敬才是真正构成有辱国体、藐视宪法的煽动罪状。以煽动法令提控侮辱Ah Jib Gor头像的群众,站在法律的角度来说,只不过是主观性的诠释现有的煽动法令,并偏概全的滥用该法令以达到本身的政治目的。

这个头像的故事让我想起了曾经在朝鲜发生的一个事故。200911月朝鲜货轮“至诚5号”在中国海域遇险。船员们在货船遇险后,首先将船上金日成主席和金正日委员长的肖像画保存好,才考虑自身安危,最后造成船长、机械师与其他3人死亡。朝鲜当局谓这种举动深深打动了全体朝鲜人民。《朝鲜新报》报道称,船员们获得英雄称号的原因是”船员们在狂风巨浪中任然坚决守护革命领袖,并体现了英雄般的牺牲精神和革命同志情谊。”

以上朝鲜真人真事之悲哀,在于权威体系里,领袖的肖像的价值远远高于普通人的生命。但最无奈的是,在权威体制统治之下的人民,竟然会做出违反常理,以致发生牺牲了5条人命的悲惨结局。如果要我在道德规范和生命自由之间选择一个,我宁愿人民可以塑造本身的自主意志 生命诚可贵,自由价更高,而不惜牺牲政治人物的丁点尊严。人民应该坚持保留自己的尊严,而不是把它们奉献给领导,换取苟且的未来。

当然,这里必须重新强调,本人并不鼓吹暴力政治,道德规范依然是社会建设重要的一环。但是道德绝对不可以成为政治人物滥权或者针对政敌的借口。

英国二战功勋首相丘吉尔曾经说 对伟大领袖忘恩负义,是伟大民族的表现”,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人民对国家领袖的待遇和相处,应该体现在基本的人与人之间的尊重,而不是把领袖神化或者无限度的崇拜,这样我们才可以撇除谦恭之心,对领袖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确保政府的政策符合社会的需求。

也唯有这样,才不会有人因为踩领袖头像而引起轩然大波。

那个时候,马来西亚才是真正的先进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