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anuary 25, 2011

丁能补选之为什么马华这么认真

丁能补选的盛况,基本上超出了各方的预期。

作为一个乡镇混合型选区,加上地处国阵的堡垒州属柔佛,而且丁能属于州议席,在柔佛州国阵占绝对大多数的情况下,胜选或者败选理当掀不起任何涟漪。因此,照惯例来说,这种选战基本上难不倒国阵。但是,环看这一次的补选,国阵几乎倾各成员党之力,往丁能助选。就这点,就很引人深思了。

我们一一来分析丁能补选对国阵的意义,以便可以更明白和透彻国阵的策略思维和布局。

首先,丁能州议席属于马华拉美士国会议席之下的州议席。拉美士国会议席历经林良实、蔡细历到蔡智勇,一向来都是马华的超级堡垒区。一般上的多数票,都在一万张以上。唯独在308大选,由于反风掀起,加上马华派出资历尚浅的蔡智勇代替蔡细历上阵,而造成多数票剧减至四千多张,对马华来说,不能不谓一种危机。所以在情在理,这一次丁能补选,算是蔡氏父子重新巩固该选区选票的机会,并放眼在未来的全国大选,以更多票数捍卫拉美士国会议席。

当然,这一次的丁能补选,对马华来说,有更重要的意义。撇除拉美士是马华总会长的老巢,而基于颜面和信心上绝对输不起,丁能补选其实也间接再一次考验马华经历308大选和连串的党争后,蔡细历在柔佛州仍然保有多大的影响力。这里所指的影响力,有两个层面。第一,就是对华裔选票的影响力,其二,就是对马华基层的影响力。众所周知,马华现今在西马的政治版图,已经退守到东海岸和南马一代。基本上以地理位置来分析的话,马六甲以北,马华候选人的胜算基本上都不乐观。而柔佛州更是马华的最后大本营,这点让蔡细历更加不敢掉以轻心。

柔佛州的华人在选票上的选择,很明显的和其他州属在308过后一贯支持反对党的作风明显不一样。这种现象基本上由几个因素构成。除了近二十年来柔佛州由马华总会长坐镇,更重要的原因是 在新加坡工作的柔佛人。基本上柔佛州的华人,尤其是二、三、四字辈的华人,大多数都在新加坡就职,甚至长期居住在新加坡。对于他们来说,马来西亚这个名词只不过残存公民权这个含义而已。至于家庭、经济、事业和就学等,很多人基本上都把这些重心放在新加坡。而这些群体,对马来西亚的政治发展情况,一向来采取三不政策 不关心、不注册为选民、不投票。也就是因为这个因素,柔佛州华人的投票年龄层一般上偏高,而这些高龄者对国阵来说都有一种情感。这样,我们大概可以了解,为什么柔佛州对马华来说,仍然固若金汤。

这种趋势,在308大选过后多多少少有了松动。渐渐可以看到在新加坡的马来西亚人开始重新关心马来西亚的政局发展。这点是马华所要警惕的。而丁能补选作为308大选过后柔佛州第一场补选,那么就成为了审查这种因素发酵程度的机会。这也是为什么马华上上下下都非常紧张,前仆后继的往丁能助选。政治圈中甚至开启了一个玩笑 - 谓马华的全体阁员、议员和各级领袖,都暂时迁居丁能,直到补选结束为止。

当然,我们也不能忽略内部因素。如果丁能补选显示华裔选票回流,那么就是对以少过半数票数当选的蔡细历一个正式的加冕。胜选同时,更可以挟民意,大力改组和撤换来届大选柔佛州的候选人。这样既可以巩固本身的地位,也可以减少基层的反弹。而以往属于黄派阵营的国会议员,应该会首当其冲。

Tuesday, January 18, 2011

代表投票制之荒谬

马来西亚大选的投票率一般上都在75% 80%左右,相对欧美先进国的投票率,这个数字已经是高企。就以英国2010年的全国大选为例,投票率是70%,那已经是英国近十年来做高的大选投票率了。现在选举委员会以推高投票率为由,要推行代表投票制,显然有点不寻常。

所谓的大选代表投票制,就是在本人未克出席投票的时候,通过书面委托另外一个人代为投票。一般上这种制度在公司的股东大会上是很常见的。股东大会上,未克出席的股东可以以书面为人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投票。这种制度,主要是维护小股东的利益。小股东由于股份比较少,人数众多,又散居全国乃至全球各地,不少股东不愿为出席股东会而支出巨额的交通、食宿费用,及其行使表决权所花的时间,更有不少股东由于一系列主客观原因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代理投票制度遂应运而生。由此可见,代理投票制度的初衷,是帮助小股东实现其意志,维护其权益。

这种制度运用在公司的运作上,是可行的,原因是投票的过程中并不需要严格的保密。所以被委托人所做的决定,是可以被透视的(traceable),这样就可以确保被委托人不会违背委托人的意志,从而确保委托人的利益受到保障。

但是如果把同样的制度放回选举这一方面,那么先天性来说绝对就行不通。首先,选举投票是一个秘密的过程,那也就是说,委托人如果要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就必须把心目中的秘密决定代为告知,这点是违反民主投票精神的。更何况,秘密的投票同时也标明了最终的投票取向是不可预测,以及不可监督的。受委托人到底有没有依据委托人的一直投下神圣的一票,没有人可以预见,所以完全不靠谱。

更严重的是,代表投票制变相将助长幽灵选民。只不过以前,“人”可以和“幽灵”一起投票,一旦实施代表委任制过后,“幽灵”就会代替“人”投票。这是怎么一个说法呢?要知道原本的幽灵选民,是通过置放原本不属于该选区的选民名字进入选民册,然后让代理人以这些幽灵身份投票,也就是说选票之中,有些是“人”投的,有些是“鬼”投的。一旦实行选票代理制,那么那些“幽灵”就可以直接代替原有的选民,而原有的选民要投票的时候,才会发觉无缘无故已经有“鬼”代替他们投票了。这种现象是很可怕的。它不但剥夺了宪法赋予人民的权利,也变相摧毁我国原本就很脆弱的民主制。

如果选委会仍然一意孤行要实行这么荒谬的制度,那么在此呼吁全国合法选民,在来届大选中,以你的手中一票,否决任何一个政党或政治联盟获得超过三分之二的多数票,以便维护我们本身的权利,也捍卫我国的民主制。

Tuesday, January 11, 2011

政府应该还赵明福一个政治公道

赵明福案件演变至今,已经是不择不扣的政治案件。经过年余的审讯,验尸庭给赵家、大众、社会人士和所有关心马来西亚司法制度的人,只不过是彻头彻尾的失望。

赵明福作为反贪会的证人,在反贪会的责任范围内离奇堕楼死亡,归根究底,无论反贪会是否应该负上任何司法责任,当时候在场的调查官和有关人士,都应该立即被停职查办,待真相水落石出后,在可以继续履行任务,这是为政府执法机关的危机管理(risk management),是官员履行问责制的关键。也唯有在事件爆发后,立即执行官员问责制,那么才可以取信于民,结果我们看到的是反贪会官员高调的反击对本身的指责,而全无适当的破坏性管理,导致现今的反贪会声誉一落千丈,根本没有任何公信力可言。

另一方面,政府行政机关在这起事件上的缓慢反应,也是让事件日趋政治化的因素。我们知道赵明福事件无可避免的将对励精图治的纳吉政府起到不小的打击。民众对纳吉政府的信心也会大打折扣。但是最为一个有担当的政府,遇到类似不明的死亡事件,一方面涉案者是执法当局,另一方面受害者是反对党议员的政治秘书,那么更有必要及时采取司法行动,为这个事件竖立一条界限 一条明确的司法调查路线,一条明确还受害者和家属一个司法公正的路线。

可惜基于种种原因,纳吉并没有及时才需行动,反而是经多月过后才设立验尸庭,来检验赵明福的死因。至于民众期待甚高的皇家委员会,反而被大材小用的用来审查反贪会的审讯制度是否有违背人权。这点不但没有挽回人民的信心,反而被群众解读为行政体系心不甘情不愿之下的消极让步,目的只是为了堵塞人民的嘴巴,防止反对党再次用赵明福案件榨取政治资本。很讽刺的是,纳吉政府的这番举动,恰恰就成为了反对党在各大补选中的宣传利器,让纳吉和国阵在好几场补选中,被轰得焦头烂额。也许以另外一种角度来说,行政体系的低敏感度,造成今天的局面,不能不否认,这也是咎由自取。

今天验尸庭不能给赵家和人民一个真相,那等于是要人民自我相信本身的此案的判决。这种的自我意识,对纳吉政府来说,绝对没有好处。如果纳吉政府坚决不设立皇家委员会调查赵明福的死因,那么等于把主动权让给被人,让议题燃烧,到最后受到伤害的,是中央政府的公信力,司法制度和人民.

Tuesday, January 4, 2011

雪州的宪法危机

雪州州秘书委任事件,演变至今已经不是单纯的州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对抗,而是燃烧到我国曾经最引以为傲,让每个国民感到光荣的君主立宪制,以及州政府和中央政府之间的分权问题。

到底委任州秘书的最终权利属谁?到底委任州秘书的权利被分散和归属到几个方面呢?依据雪州宪法条文的诠释,其实委任雪州秘书的权利分别掌握在中央政府掌控的公共服务委员会,以及雪兰莪州政府手中。为什么这么说呢?这就牵涉到当年编著和修改宪法的立法者,很隐晦的把雪州州秘书的委任权一分为二,分别就是中央政府拥有的提名权,和州政府的认可权。中央政府控制的公共服务委员会拥有绝对的权利提名任何委员会认为适合的人选出任州秘书,至于州政府则保留“监誓权”(也就是州秘书向州务大臣宣誓保密的程序),借此保持对人选的认可权。

这种分权模式,在民主国家其实是非常普通的现象,尤其在联邦国家,地方政府拥有广泛的权利时,分权制衡的作用更是重要。以美国为例,美国总统所有的人事任命,包括阁员、大师、最高法院法官和联邦法院法官,都必须得到参议院的认可。如果参议院认为总统提名的人选不适合,可以驳回总统的提名,由总统另择人选,再行通过。在这个模式下,参议院拥有“复核权”,而总统拥有提名权,用意是让代表州属的参议院制衡中央政府首脑,也就是总统本身。

固然有政治学者对这种模式评以繁琐、冗长并耗费时日,但是唯有在这种模式之下,国家才可以慢慢的过渡到高度权力制衡,兼州-中央势力平衡的成熟民主制。这种模式的核心价值,就是政治妥协和平衡,籍此让人民享有真正的决定权。很明显的雪州州秘书事件中各方已经把雪州宪法加以自我诠释,而把宪法最基本的分权精神抛诸脑后。

在这场博弈中,也让我们再一次看到马来皇室的影响力,也看到马来州属里的政治缩影。自308过后,拥有苏丹和皇室的州属,政治游戏已经不是民联和国阵的拔河游戏,而是民联、国阵和皇室的政治铁三角博弈。任何两方一旦变成同一条绳子上的蚂蚱,就获得了政治主动权。槟城也曾经因为旧州秘书退休,中央委派新州秘书事件上引发槟州政府和中央政府的争执。但是由于槟城并没有皇室的存在,所以情况相对的简单。州政府也因此有足够的筹码,取得本身属意的折衷人选。至于雪州方面,州政府本身就落了下乘,处于非常不利的政治境地。

马来皇室在君主立宪的制度之下到底还应该扮演多大的角色,以及拥有多大的权利,相信拥有不少的灰色地带。我们绝不会否决君主立宪制,反而认同君主立宪制是国家体制最大的基石,马来西亚即君主立宪制国家。但是对于皇室方面实行宪法里的灰色地带的权利,相信人民依然对此有所保留。唯当今最重要的就是理清宪法的模糊地带,巩固州政府、中央政府和立宪君主的权利和角色。这样才可以确保我国长治久安。